國際貿易貨物的價格 一. 作價方法 1. 固定價格 這是國際貿易採用較多的作價方法。在價格條款中應至少具備如下四個方面: (1)計價的數量單位 例如“每公噸”; (2)單位價格 例如“100”; (3)計價貨幣 例如“美元”; (4)貿易術語 例如“FOB廣州”; (5)其它約定。 2. 非固定價格 (1)暫不作價 1)按交貨或裝運時的國際市場行情再行確定價格; 2)以X年X月某地的有關商品交易的收盤價格為基準加(或減)X美元; (2)暫定價格 1)滑動價格:P=P0*F(X) 式中P為交貨價格;P0為合同確定的基本價格;F(X)為合同確定的交貨價格計算函數。 2)協商價格:在合同中可規定價格的協商條款,但一定要明確在協商無結果時採用何種價格。 二. 貨物的溢短裝與價格 在合同中可對貨物的溢短裝制定相應的條款,一般情況下,規定溢短裝部分按合同價格計算。特殊情況時可考慮如下因素: 1.溢短裝對買方有利的情況; 2.溢短裝對賣方有利的情況; 3.溢短裝對買賣雙方都有利的情況。 三. 商品包裝的額外費用 商品包裝的費用一般含在合同價格中,如買方要求特殊包裝而賣方也同意時,可酌情提高貨價。 四. 傭金與折扣 合同中含傭價、傭金率、傭金、凈價的關系為: 傭金=含傭價*傭金率; 凈價=含傭價-傭金=含傭價(1-傭金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