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租賃期在一年及以上的租賃貨物時應根據海關征稅及統計的需要分別填制報關單,其中一份用於申報進口和編制海關統計,其貿易方式為"租賃貿易"(代碼:1523),其進口總價應為租賃貨物的全部貨值;另一份報關單用於向海關繳納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其貿易方式為"租賃征稅"(代碼:9800),進口總價應為租賃貨物的租金金額(可分期報關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