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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出口加工區電子帳冊相關事宜
一、出口加工區辦事處職責權限:
負責辦理區內企業的注冊備案、電子帳冊的審批,進出區貨物的審單、查驗、放行、征稅、核銷、統計、稽查。
二、工作時限:
出口加工區進出口貨物實行24小時通關制度。不需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紙面報關單據起半小時內辦結放行手續。查驗時限:自箱到查驗地(查驗場、企業)起至驗貨完畢0.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發出口退稅報關單、收匯核銷單隨到隨辦。
三、 出口加工區電子帳冊備案程序:
1、電子帳冊備案預錄入;(所需單証:出口加工區備案申請表)
2、電子帳冊備案審批;(所需單証:出口加工區備案申請表、出口加工區電子帳冊備案預錄入呈報表、合同、外經貿部門批件、海關需要的其他有關單証。)
四、出口加工區電子帳冊變更程序:
1、電子帳冊變更預錄入;(所需單証:出口加工區變更申請表)
2、電子帳冊變更審批;(所需單証:出口加工區電子帳冊變更申請表、出口加工區帳冊變更預錄入呈報表、合同、外經貿部門批件、海關需要的其他有關單証。)
五、 出口加工區電子帳冊核銷程序:
1、電子帳冊預報核錄入;(所需單証:出口加工區電子帳冊預報核申請表)
2、電子帳冊預報核申報;
3、海關預審;
4、企業正式報核錄入;(所需單証:出口加工區電子帳冊報核登記表、電子帳冊料件核銷核算表、電子帳冊成品核銷核算表、電子帳冊本期余料申報數量登記表、電子帳冊本期廢料申報數量登記表);
5、正式報核申報;
6、海關審核;
7、結果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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