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迅猛發展,國際市場對我國出口貨物的質量日益關注,出口貨物因各種原因遭退運的事件也時有發生,使我國出口貨物信譽受損,企業蒙受巨大經濟損失。從今年以來江蘇省無錫新區辦事處對轄區內企業出口退運貨物開展追溯調查的情況看,今年1月至6月,該區共有259批貨物遭退運,金額達580.9萬美元,涉及28家出口企業,這些遭退運的產品包括手機用液晶顯示模塊、液晶顯示器等電子產品,出口目的地涉及美、日、韓、歐盟等國家和地區。
通過分析發現,導致該區出口企業產品被退運的原因主要有4個。一是貨物質量不合格。這是出口產品遭退運的主要原因。一方面這與個別企業對產品包裝外觀等細節不夠重視有關;另一方面在於部分企業低價競銷,盲目進行數量擴張,導致質量管理鬆懈;同時,員工培訓不到位,這在產能突增、員工流動頻繁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尤其明顯;此外,也與企業自身技術力量和檢測能力不足有關。二是企業為獲訂單而放棄自身合法權益。為了擴大出口,有些企業在外貿活動中處於被動地位。
比如興華達科技不少產品被退運,關鍵在於客戶因市場因素無法銷售,隻好找理由退運貨物。三是企業不熟悉國際貿易規則,特別是相關行業的最新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等,致使產品質量因不符合國外標準而遭退貨。這種情況在民營企業中表現得尤其明顯。四是部分企業自我保護意識不強,遭到商業欺詐。一些企業急於開拓國際市場,忽視對客戶誠信度的掌握和調查,再加上缺乏打國際官司的經驗,遇到商業欺詐時寧願選擇沉默,甚至羞於通過自己的教訓警醒同行。
針對半年來出口退運漸增的情況,無錫新區辦事處要求轄區內相關部門從質量管理、技術支持等方面扶持轄區內企業出口;幫助企業通過國內外各類認証,有效避免技術壁壘;引導企業適應並學習國外技術標準、法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加大法制宣傳力度,提高企業法律意識,用法律保護合法權利。
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