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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表示,全面提高5种能力,有效履行国家赋予的各项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国家交给的各项任务,始终是海关工作的主线。具体来说,就是:
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建立健全海关税收应收尽收机制,确保完成国家交给的税收任务。依法征管、科学征管、综合治税,努力实现海关税收应收尽收,是海关把关服务能力的综合体现,也是海关工作讲政治、讲大局,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实现海关职能作用的重要方式。海关将对主要纳税人的申报纳税行为进行跟踪监控和分析,促进企业依法纳税。对重点税源商品加强区域监控和全国协调,提高重点税源商品的审价水平。完善海关税收担保制度,控制和降低海关税收征管风险,并方便企业通关。切实增强归类、估价、原产地执法的统一性和透明度,提高海关税收征管的法制化水平。强化减免税审批责任制,加大对减免税后续稽查和审计的力度。 提高打击走私能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大规模走私不回潮。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是国家赋予海关的重要职责。海关将不断深化缉私业务与海关其他各项业务的深度融合,综合运用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手段,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斗争。以加工贸易和价格瞒骗为重点,加大企业稽查、贸易调查力度。完善企业分类管理、诚信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切实加强信息情报的综合分析工作,不断提高反走私预警和应变能力。建立健全各部门协作办案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打私积极性。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武器、毒品、反动宣传品、非法出版物等走私活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提高通关监管能力,大力推行“大通关”制度和“电子口岸”信息平台,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严密监管、高效运作的能力,是体现海关把关服务能力的关键。特别在进出口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监管业务量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必须保证“管得住、通得快”。海关将继续推进通关作业模式的整合,加强物流监控体系建设,创新查验机制。完善行邮监管制度。努力发挥口岸管理和“大通关”建设的牵头作用,加强口岸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完善口岸开放验收和口岸运行通报制度。积极推动“电子口岸”扩大联网和地方“电子口岸”建设。 提高保税监管能力,加快建设多元化的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体系,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制度是随着经济发展而出现的新型海关管理制度。为此,海关将继续推进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制度改革,完善深加工结转监管制度,加大联网监管力度,改进保税区管理,做好出口加工区的设立和管理工作,加强加工贸易综合治理,建立加工贸易分析监控系统,不断完善具有中国海关特色的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制度。 提高统计监测能力,完善全方位进出口预警监测体系,为宏观经济调控和海关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海关统计是海关为宏观经济调控服务的重要手段,提高海关统计和分析水平,对于有效实施进出口预警监测,具有重要作用。同时,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融合,海关统计也越来越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要建立全方位的进出口预警监测体系,加强对我国入世“后过渡期”进出口贸易的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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