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租赁期在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货物时应根据海关征税及统计的需要分别填制报关单,其中一份用于申报进口和编制海关统计,其贸易方式为"租赁贸易"(代码:1523),其进口总价应为租赁货物的全部货值;另一份报关单用于向海关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其贸易方式为"租赁征税"(代码:9800),进口总价应为租赁货物的租金金额(可分期报关纳税)。